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元朝将领。哈剌鲁人。密立火者子。世居讹迹邗(今乌兹根)。世祖中统二年(1261)袭千户长。随军征宋,取五花、石城、白马。至元七年(1270),拒守成都,败宋将昝万寿,以功授蒙古哈剌鲁河西汉军万户,驻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浩喇图吉卫。永乐十五年(1417)设立。清代有浩喇图吉山,在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东南200里。今有人考证在今黑龙江省讷河县境内。
藏语音译,职官名。旧时藏族对地方政府或其他封建领主派往农村催收实物地租者的称呼。
见“炳多优”(1728页)。
壮族地区原始人化石。1958年在广西柳江通天岩洞中发现。为一个完整的头骨(仅缺下颌骨)及部分体骨与肢骨。地质年代属更新世晚期,约当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5万年左右。头骨属中头型,面部和鼻部短而宽,眶部低
见“耶里直”(1300页)。
回族族谱名。始修于明代,清乾隆、嘉庆、光绪时期,多次续修。1935年续补,今存残本。为《草创卷之三·历年表》1册,抄本,以白连史纸装褙,共43页。内容分纪年、生娶、科第、官爵、卒葬、大事记。记自元至治
?—177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格木丕勒长子。乾隆十四年(1749),袭札萨克镇国公。十八年(1753),与车臣汗部副将军公格埒克巴木丕勒等驻乌里雅苏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袄儿都司”、“阿尔秃厮”。属※右翼三万户。名称源于“斡耳朵”(宫帐)。成吉思汗卒后,其后嗣将遗物供于8个白色毡帐(斡耳朵)组成的八白室内,作为祭祀成吉思汗的灵堂,该
见“归化城土默特”(5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