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曲
参见“三教理”(50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地方史志。明朱孟震(字秉器,江西新涂人)撰。是书附于朱孟震编《游宦余谈》。有《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单刊1卷,题朱孟震著。是书为亲历目睹所记,多确实可信。而孟震自言未去云南,疑非朱氏所作。此
唐代南诏兵器名。十分珍贵,铸造时加入毒药、虫、鱼之类,取迎跃如星者,又以白马血淬火,经数十年才使用。中人肌即死。其详细制法秘而不宣。
见“摩伦汗”(2526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兀鲁、兀鲁吾、吾鲁兀、兀鲁兀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源,皆出自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初依附于泰赤乌部,在“十三翼之战”中,与札答兰等13部结盟,与铁木真(成吉思汗)为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宋代大理国古碑。简称石城会盟碑。大理国段素顺明政三年(北宋太祖开宝四年,971)立于鄯阐府石城(今云南曲靖市旧县城北),后埋没。清康熙十八年(1679)出土。今存曲靖市第一中学爨碑亭内。高121厘米,
蒙古语音译“阿尔巴齐”意为“当差人”。“宰桑”为汉语“宰相”之音译。阿尔巴齐宰桑是准噶尔承办鄂拓克、昂吉贡赋和差役的官员,定员4名。下领阿尔巴齐约百员,随其赴各处催差。
甘肃省方志。近人杨思(字慎之,会宁人)、张维(字鸿汀,临洮人)编撰。130卷,卷首1卷。始修于1929年,1937年成书,约450万字。原稿现存甘肃省图书馆,北京图书馆藏有抄本。典章制度截至民国十七年
?—714唐代西突厥首领。原为西突厥十姓部落首领。开元二年(714)二月,起兵反唐,自称贺腊毗伽可汗,据碎叶川(今中亚之楚河)。三月,为碛西节度使阿史那献所破,失碎叶等镇,被擒,其部众2万余帐(一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