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官之保自明时归附授职,清康熙十年(1671)降清后颁给号纸,无印信,住实大关(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曙光乡石大关)。辖71户,并未赋纳粮石。
见“哈兰城卫”(1639页)。
见“艾拉汗”(436页)。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所设卜忽秃河卫改作布尔哈图卫或布尔哈图河卫。
十六国之一。匈奴沮渠氏所建。魏晋南北朝时期,匈奴分解产生众多的部,卢水胡为其一支。先世任匈奴左沮渠(官名,又作且渠),遂以官为氏。居临松(治今甘肃张掖县南)。初依附后凉吕光,龙飞二年(397),其首领
唐朝突厥族将领。※阿史那弥射子,※阿史那元庆弟。显庆二年(657),随父出南道,与伊丽道行军大总管苏定方联军征西突厥阿史那贺鲁,贺鲁兵败奔石国,受命与萧嗣业率兵穷追,虏贺鲁归。以后事迹不详。
景颇语音译,意为“白吃饭”。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礼俗。过去景颇族人远行,只要不离开景颇族地域,大都不带粮食,饥渴时,可随意到村寨中任何一家,主人都会以酒饭相待,视若家人,客人不需付任
?—171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费莫氏。初为笔帖式,授都察院都事,迁户部员外郎。康熙中,官佐领、兵部督捕理事。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皇七子允祜、都统都尔玛主镶黄旗大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