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贡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托汉商代征。到光绪(1875—1908)末年,又转为叶枝土司征收,改以村为单位,每年交黄蜡5斤、肉9斤、酒30碗、猪1口。
清代云南维西土司对贡山县一带怒族征收的贡品总称。早在道光年间(1821—1850),维西康普土司喃文俊就向贡山怒族、独龙族索贡,规定每年每户交银1两、黄连或黄蜡1两、鹿皮2张,由土司派亲信征收,有时委托汉商代征。到光绪(1875—1908)末年,又转为叶枝土司征收,改以村为单位,每年交黄蜡5斤、肉9斤、酒30碗、猪1口。
见“完颜亮”(1145页)。
西夏文同义词典。西夏番学士梁德养著。写本,蝴蝶装,和尚梁习宝写于西夏乾祐戊申年(1188)。页面19.5×16厘米。计61面。面7行,每行2组,每组多为7字。每组中皆为同义词、近义词或同类词。如第13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额鲁特人专称。乾隆四十二年(1777)自伊犁移住。设6佐领。总管、副总管各1员。驻牧于巴尔鲁克、毛海柯凌赛尔等处。归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管辖。
即“中统元宝交钞”(301页)。
见“和硕特前头旗”(1451页)。
以桦树皮制造的船,故名。《黑龙江志稿》载:“以桦皮为之,较‘威乎’(独木舟)尤轻捷,载受两三人,陆行载于马上,遇水用之以渡。”是黑龙江流域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旧时独有的船只,但大小、制作用料等各族
931—969即辽穆宗。辽朝第四代皇帝。951—969年在位。曾名明,小字述律。契丹族。辽太宗※耶律德光长子。太宗会同二年(939)三月,封寿安王。天禄五年(951)九月,随世宗南下伐后周,军至归化州
1709—176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活佛。原为西藏僧人,后至锡林郭勒盟弘教。乾隆六年(1741),自阿巴哈纳尔左旗贝勒及信徒处募银万余两,并在苏尼特右旗王公崔札布等赞助下,于乾隆八年(1743),
见“耶律阮”(1301页)。
山名。在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山西大同市北。东晋太宁二年(324),代国主拓跋贺傉始亲政,“以诸部人情未悉款顺”,乃筑城于此,徙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