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本
见“卒本夫余”(1497页)。
见“卒本夫余”(1497页)。
见“木样”(254页)。
明代西藏地方封建势力首领名。帕主噶举派家臣南喀杰波在后藏仁蚌地区为官。势力日盛,与帕主分庭抗礼,成为仁蚌地区实力派,因久居仁蚌地区,遂被称为仁蚌巴。意为“仁蚌地区人”。藏史多以地方势力的居住地称其首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海兰城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据考在今吉林省和龙县东北。
金大臣。女真族。乌古论氏。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胡剌温屯人,后移屯河间,广威将军欢覩子,完颜宗辅婿。初为护卫。天德二年(1150),袭谋克。从海陵王攻宋,为押军猛安。正隆六年(1161),世宗完
1548—1604明代女书画家、剧作家。号湘兰,字元(或玄)儿,小字月娇。金陵(今南京市)人。回族。姊妹四人中最小,人称“四娘”。曾为秦淮歌妓,性喜轻侠。工笔札,通文辞。与文学家王稚登(百谷)友善。工
金大臣。本名特思,亦作特厮。忒黑辟剌人。女真族。徒单氏。世袭猛安徒单抄之孙,开府仪同三司徒单婆卢火子。娶辽王完颜宗干女、海陵王妹为妻。皇统九年(1149),助海陵王弑熙宗。海陵篡立,为左卫将军、驸马都
北魏至北齐时对一些部落酋长的赐号。唐人讳民为人,故也称领人酋长。领民酋长之“民”,指各酋长所统部落,不同编户齐民。又根据其实力、功绩分为第一、第二、第三领民酋长等,在北魏统一战争过程中,许多部落酋长,
珞巴族对借债户的称谓。亦作纳觉。珞巴语音译,意为“送还”、“酬谢”。其因天灾人祸、宗教祭祀等陷于入不敷出而举债。一般以等价物偿还,也有以工抵债而充当佣工,并有少数遂成长工,但无人身依附关系,其等级地位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1728—1791拉卜楞寺嘉木样二世活佛。名又作恭却吉美旺波。属东氏家族。其父阿旺南木杰为甘南尖扎地区长官。生于尖扎囊热之色康。6岁出家,7岁随伯父东科尔活佛听法,13岁受沙弥戒。后广学佛典。16岁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