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贰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元朝铜钱之一种。又称至大铜钱、至大钱。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2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汉字。1文准至大银钞1厘,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
1253—1291元朝大臣。字永叔。蒙古蔑儿乞氏。大名路宣慰使※阔阔之子。少孤,稍长入国学,受业于祭酒许衡。入宿卫,后授中顺大夫、右侍议、迁中议大夫、同修起居注。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任礼部尚
209—248高句骊国第十一世王。小名郊彘。山上王※延优子;母原为村女,与延优私遇,生位居后入为“小后”。三国魏太和元年(227)父死,即位。前期与曹魏不仅有使臣往来,且在青龙四年(236)斩孙吴通聘
吐蕃※达磨赞普后裔。又名天喇嘛益西约,简称“拉喇嘛”(即天喇嘛),汉译“智光”。初名阔日(一说松埃),又名“提瓦热咱”。因阅读先祖史籍,遂将政权交其弟,决心出家,开王族弃政为僧之例。宋至道二年(996
即“段正明”(1696页)。
门巴语音译。门巴族部分地区流行的存放骨灰的公共用房。土木结构,规模大小不等,多在村庄附近,村民集体修建。人死将其尸骨焚烧为灰烬,掺泥土拌匀,做成若干塔状,置于叉康。
古籍名。亦作《交趾异物志》、《南裔异物志》。1卷。东汉议郎杨孚撰。主要记述岭南地区各种特有的动、植物的形状、习性和矿物资源等等。原书已佚,但后世多有收辑,对研究古代岭南风物颇有价值。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西汉匈奴符离王。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归附汉朝,受礼遇,封湘成侯,赐食邑1800户。元鼎五年(前112),以坐酎金罪除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