弩尔哈奇
见“努尔哈赤”(1262页)。
见“努尔哈赤”(1262页)。
元代蒙古宫廷宴饮或祭祀风俗。据周伯琦《扈从集·诈马行序》等载,每年六月,元朝皇帝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上都河北岸)举行“诈马宴”,除进行赛马、观奇兽等活动外,还令诸教坊事先准备乐队、戏曲、歌舞、杂技
即“拾瓦戛缩”(1621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268),完成乌思(前
金代对沪沟河(今永定河)河神的封号。大定十九年(1179)封,初,礼官以祀典所不载,难之,终特准建庙。每岁委本县长官春秋致祭。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
契丹皇室四宫帐。又作四帐皇族,或一帐三房。包括由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及后裔组成的※大横帐,及其伯父岩木后裔组成的※孟父房、释鲁后裔组成的※仲父房和其弟后裔组成的※季父房。“此一帐三房,谓之四帐皇族。”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袭任理藩院郎中兼步军副尉。康熙五十七年(1718),随定西将军噶尔弼征四川口外理塘、巴塘。五十八年,奉命招降察木多等处索克三丹公、朱公、吉东,龚布等处之拉礼、墨
1799—1865清代四川中瞻对土司。出生于瞻对切依地方之瓦达寨,号称“布鲁曼”(意“瞎子娃娃”)。藏族。土司罗布七力之子。继父业扩张势力。嘉庆(1796—1820)末年,袭扰炉霍土司及上、下瞻对。遭
?—1195金大臣。泰州(治今吉林洮安东)人。奚族(一说女真)伯德氏。正隆五年(1160),充护卫,授曷鲁碗群牧副使。复召为护卫十人长,累迁复州刺史。明昌(1190—1196)初,任西北路副招讨,历秦
辽时对妇女的尊称。契丹语音译。是由“阿点”和“夷离的”复合成的词组。“阿点”意为“贵”;“夷离的”与“乙林免”词干相同,意为“妃”、“大臣夫人”。合为“贵妃”或“贵夫人”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