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成
唐代南诏书法家。一作张志诚。陶宗仪《书史会要》称其为“云南大理僰人”(白族先民)。师范《滇系》则谓之善阐(今昆明)人。据元代李京《云南志略·白人风俗》载,白人中,“其俊秀者颇能书,有晋人笔意。蛮文曰:‘保和(南诏王丰佑年号,824—840)中,遣张志成学书于唐’,故云南尊王羲之”。 《滇系》所云学书时间在前,但事迹相同,“(唐)宪宗元和(806—820)中,游成都学书,得二王(王羲之、王献之)帖,宝惜之,日临数过。及归,从学者甚众”,将汉族书法广播于南诏。
唐代南诏书法家。一作张志诚。陶宗仪《书史会要》称其为“云南大理僰人”(白族先民)。师范《滇系》则谓之善阐(今昆明)人。据元代李京《云南志略·白人风俗》载,白人中,“其俊秀者颇能书,有晋人笔意。蛮文曰:‘保和(南诏王丰佑年号,824—840)中,遣张志成学书于唐’,故云南尊王羲之”。 《滇系》所云学书时间在前,但事迹相同,“(唐)宪宗元和(806—820)中,游成都学书,得二王(王羲之、王献之)帖,宝惜之,日临数过。及归,从学者甚众”,将汉族书法广播于南诏。
?—1907清光绪年间抗法斗争首领。又名吴人杰。人称吴三元帅。贵州都匀府内外套人。苗族。原为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军首领,后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提出“杀洋人、灭洋教”口号,聚集苗、水、布依、
519—582西魏、北周、隋大臣。亦作纥豆陵毅。字天武。一说为鲜卑纥豆陵氏(后改为窦氏)。一说本为扶风平陵人,其先避难代地,赐姓纥豆陵氏。邓国公※窦炽侄,窦岳子。初任员外散骑侍郎。从孝武帝西迁,封奉高
见“把台”(1061页)。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御史大夫。崇宗亲政后,提倡学习儒家文化,西夏举国重文轻武之风盛行。夏贞观十二年(1112),崇宗命朝臣言朝政得失,乃上疏申述“治法之要,不外兵刑,富
见“花剌子模”(999页)。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隶云南行省。辖境包括今云南西部及缅甸北部部分地区。司置大理路,统大理、柔远(今龙陵)、茫施(今潞西)、镇康、镇西、平缅、麓川、谋粘(今耿马)、孟定(今耿马西)、木邦、蒙怜、蒙莱、
见“宰赛”(1949页)。
金大臣。又作阿勒根窊产。本名窊合山。女真族。阿勒根氏。好学,通吏事。天会十四年(1136),选充尚书兵部孔目官,历任尚书省令史、右司都事、大理丞、会宁少尹、同知会宁府事、尚书吏、礼部郎中。贞元二年(1
?—前103西汉匈奴都尉。又作董荼吾。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偕王敞屠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礼遇,被封为散侯,赐食邑1100户。太初二年(前103)、卒,子安汉、孙贤相继袭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