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望
见“张骞”(1177页)。
见“张骞”(1177页)。
广西南丹瑶区土司统治时的基层组织。传说瑶族最早迁入南丹时,聚居在八圩、关东(今大瑶寨)、哩乌(今瑶里)、岜地,形成四个部落。土司势力浸入瑶区后,基层设亭进行统治,故名。后人对四亭所在地说法不一:有说是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内,驻牧今哈尔盖乡(俗称果洛藏秀玛)和沙柳河乡(俗称果洛藏贡玛),是刚察地区历史最早,势力最强及刚察千户、副千户和总百户所在之部落。为刚察措果周(本部六族)之一。原驻牧
见“呼罗珊”(1390页)。
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意谓正式订婚期。一般在办结婚仪式前一段时间举行。依照习惯,通常由女性办理。当天,男方母亲要端着一个用“达斯特汗”(类似餐巾)包着的托盘,带一只大绵羊,在女性亲友陪同下送往女家,并在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王旗。雍正三年(1725),和硕特多罗贝勒衮布子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以功晋封多罗郡王,授札萨克,建旗。下分设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
渤海国宗王。康王※大嵩璘侄。唐贞元十四年(798),嵩璘差其朝唐,唐授为左骁卫中郎将,旋还归渤海。
1806—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学家。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特。字毓冲。内大臣※德楞泰之孙。世居察哈尔之崇古尔地方。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四月散馆,授编修。七月,任日讲起
藏语称“囊差”,是“其差”(外差)的对称。旧时西藏地区农奴向农奴主负担的劳役地租的一部分,是庄园领主对农奴的直接剥削。凡从官家、贵族或寺院领主那里领种一份※“差岗地”的差巴农奴,每年要在所属领主的谿卡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见“涅剌部”(19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