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税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藏语“萨洛波玛”或“萨伯波玛”的意译。因开荒地多是在原有耕地边沿扩垦,又称开边地。原西藏地方政府曾规定,开生荒三年以内不征税。逾期,如属官府领地,每年得交粮产量的十分之一作地租,藏语称为“萨达久苏尔”,即“地主什一税”。如原属其他领主或属※差巴之※差地,也有只交二十分之一作地税者。
东汉顺帝永和四年(139),汉并州刺史来机、凉州刺史刘秉,既不依羌俗,安羌胡,反屡刻虐、扰发羌民。五年,且冻、傅难种羌起兵,攻金城(今甘肃兰州西北),联合湟中羌胡东下,进攻三辅,杀长吏;分兵攻武都,烧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众多而强大的人群”。集中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泸定,泸州市的叙永、古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丽江地区的宁蒗、永胜、华坪
?—857渤海国第十一世王。宣王※大仁秀孙。唐大和四年(830)仁秀死,以嫡孙权知国务。次年,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改年号咸和。即位后,在其祖父“中兴”的基础上,使“海
见“真寂庙”(1819页)。
契丹语,意“山”。一记为“胡都”。辽圣宗开泰九年(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奉使契丹宋吏宋绶《上契丹风俗》记曰:“蕃语山为纳都”(《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一说,可以蒙古语nada(山、岭、崖壁)
即“塔布囊”(2157页)。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简称青把都儿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第三子。与其兄五路把都儿台吉同驻牧于山西天镇以北,受明封为指挥佥事,在山西新平市口与明朝互市。子7。
见“珠尔默特益西策卜登”(1789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太宗武帝李雄年号。自公元311—334年,凡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