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勒恰克
见“库尔察克”(1112页)。
见“库尔察克”(1112页)。
见“儋耳国”(2516页)。
即“妣吉”(1260页)。
东汉时南匈奴王。任右贤王。献帝兴平二年(195),率部众侍卫献帝自长安东归,拒击李傕、郭汜。建安二十一年(216),随呼厨泉单于入觐,及呼厨泉为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奉曹操命返归平阳监单于庭
契丹人使用的一种水陆两用交通工具。据宋人方勺《泊宅编》记:契丹“与中原为敌国。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卷10),不仅作战,亦日常用。出使契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①古族名。又作乌护、乌欢、乌骨、乌。隋唐时为铁勒西支之一。主要分布于伊吾以西,焉耆以北地区。后与契苾、纥骨等邻近部落合为乌护,成为回纥之一部。属回纥西支。其众一部分后成为回纥汗国的成员
古地名。秦昭襄王三十五年(前272)秦国设置,管理渭水上游绵诸、邽、冀、䝠、狄等戎。治所初在陇西,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设天水郡以后,东部属县归天水郡,西部属陇西郡,郡治移至狄道(今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敦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扎童、撒儿忽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治今何地未详,约在黑龙江下游撒儿布湖附近。
清末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又作在则奇。新疆和田人。和田阿奇木伯克之子。曾任拜城阿奇木伯克。同治三年(1864)六月库车起义爆发后,秘密逃回和田,利用当地维吾尔族人民对清朝统治的不满,发动“圣战”,推举宗
见“巴笃理”(4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