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作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地主每月借给每个佃农米2斗3升、食盐5斤、豆油1斤、酱2—3斤、现金1—2元;二是无论年成丰歉,秋后佃农除还清上述欠债外,需将收获物一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此外还需无偿为地主耕地、打场、劈柴、担水、铡草、修建房屋等。1948年土地改革后自行废止。
明代贵州土司。又名陇澄。彝族。明贵州水西宣慰使※安国亨之子,※安疆臣之弟。先入赘镇雄土司,改姓陇,取名澄。从征播州、叙州有功。后阴助永宁宣抚使奢效忠之妾奢世续与其妻奢世统争印仇杀。奉命回水西。万历三十
藏语音译,又作“济仲喇嘛”。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凡在拉萨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或其附属寺院取得僧籍,并在僧官学校“孜拉扎”受训受委官职者称之。定额175名,四、五品衔,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系统。与俗官
碑铭。乾隆五十八年(1793)内阁侍读学士、军机处行走杨揆撰文,大将军福康安、参赞大臣海兰察等立碑。原存拉萨大昭寺前。碑文主要记述廓尔喀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侵犯藏界,五十七年(1792)令福康安
托忒语,喇嘛医生。一译额木齐。卫拉特蒙古人笃信喇嘛教。有疾病不请医生治疗,只延喇嘛诵经。诵经不能愈,再求其诊治。药物大都用中草药加工熬制成豪丸等形状。
见“石砫宣慰司”(457页)。
即“完颜”(1146页)。
州名。隋置,治所在今甘肃省酒泉市。大业初废。唐武德二年(619)复置。大历元年(766)为吐蕃所据,宋代被回鹘占领。宋景祐三年(1036)入于西夏,置蕃和郡。元置肃州路总管府,明改肃州卫,清仍置州。
辽代地名。位于今北京通县之南。据记载,时淀方数百里(一说“里”为“亩”字之误),水面广阔,春时鹅鹜多聚,夏秋盛产菱芡。辽圣宗※耶律隆绪时,辽宋关系频繁,皇帝常驻南京(今北京),尤其是统和二十年(100
?—1396土族东祁土司始祖。蒙古族,一说维吾尔族,其后世逐渐融于土族中。青海民和(一说西宁州)人。元末任甘肃行省都司右丞。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任河州前卫指挥,严守甘青一带。五年,率“土兵”从
清代青海瞿昙寺高僧。藏族。出生于云哇。曾在扎什伦布学习《释量论》,于哲蚌寺学习五部大论,在敏珠林寺德敦法师处聆听教诲。被噶丹颇章委任为参卓堪布。返回多麦,任瞿昙寺堪布多年,于该寺修建4座佛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