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仲译钦布”(799页)。
契丹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辽之先世,未有城郭、沟池、宫室之固,毡车为营,硬寨为宫,御帐之官不得不谨。”契丹开国后,皇室仍常年不在京城,随四季迁徙,主要担负御帐警卫与侍理皇室日常起居任务的官署
见“萧翰”(1992页)。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
又称《小黎母山石刻》、《虞山石刻》。元代深入五指山区征黎标记。在今海南省乐东县尖峰岭下。有元一代对黎族人民曾进行无数次残酷镇压,并深入“人迹罕至”的黎族腹地,据《定安县志》载:至元三十一年(1294)
见“舍利”(1467页)。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佩带的“护身符”,通常用熊指甲、虎须、陨石等制成。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凡参加※冤家械斗或其他战斗时,有少数人除带武器、粮饷外,还佩带此物,认为可刀枪不入。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江州县(今四川重庆市北,嘉陵江北岸),属益州。辖11县。与南郡境内诸族统称为※巴郡南郡蛮。多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东汉兴平元年(194),分置永宁郡与巴郡,治所在阆中县(今四川
见“罗苴子”(1416页)。
黎语称“沃伐”,意为“做穷人”。系指解放前黎族地区某些因破产或逃避迫害而依附某一有财势的富户门下的贫苦农民,故又称投靠户。被依附者称“龙公”,黎语谓“沃凡”,意为“做富人”,也有“做主人”之意。投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