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卡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
怒语音译,意为“贷贡”。参见“怒管”(1775页)。
①汉(匈奴)刘聪年号。311—315年,凡5年。 ②南凉景王秃发傉檀年号。408—414年,凡7年。
见“耶律宗真”(1315页)。
见“相儿加思”(1573页)。
藏语音译。地区名。西藏地区之别称。旧时将西藏分为阿里、卫(前藏)、藏(后藏)和康(又称喀木)四部。有时又合称卫及康区西部两地为“卫”;阿里、藏两部为“藏”,故总称卫藏。元、明两代称乌思藏,清译“卫”,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合底忻、哈答斤、合塔斤、哈答吉、哈塔斤。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十世祖孛端察儿之兄不忽合塔吉之后裔。辽、金时游牧于今呼伦湖以东地区,与※散只兀部为邻,关系最密,皆
即“国朝耆献类征初编”(1431页)。
官名。明清在少数民族地区离县城、市镇较远之关津要隘处所置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土民首领、头目、武官属员或遴选精干土兵为之,秩从九品,负责防守,缉捕盗贼,盘诰奸伪。隶属于州、县官。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
见“乙失钵”(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