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露
即“波路”(1516页)。
即“波路”(1516页)。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又名兴仁。土家族。承袭南渭州(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嘉靖三十二年(1553),奉调随剿盘踞于苏州、松江一带倭寇,以功晋安远右将军。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辽史·百官志》称:“遥辇※痕德堇可汗以蒲古只等三族害※于越(官名)室鲁,家属没入※瓦里。应天皇太后知国政,析出之,以为着帐郎君、娘子,每加矜恤。世宗悉免之。其后内族、外戚
即“龙龛手镜”(500页)。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札萨克图汗部十九旗在札克河源毕都哩雅诺尔地方会盟而得名。东接赛音诺颜汗部,西接科布多,南界阿尔泰喀喇托辉,北界唐努乌梁海。为喀尔喀蒙古西路。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由驻库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阳。周明帝※宇文毓子。保定四年(564),封毕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出为华州刺史,迁荆州总管,进位柱国。宣政元年(578),
见“可敦城”(4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