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隆赞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为后藏古老家族,通称第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侵占西藏,其庄园被没收。后准噶尔被驱,复业。家族成员旺坚若丹,于六十一年(1722)任日喀则宗本,雍正十一年(1733)称第巴,次年任噶伦,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十五年(1750)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解职。其子第巴仲孜哇,三十二年(1767)受戒为僧。四十七年(1782)后,此家族已消亡,位于江孜西北的布隆赞庄园为帕巴拉家族所继承,后帕巴拉家族又被迫将该庄园转让十四世达赖喇的达察家族。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为后藏古老家族,通称第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侵占西藏,其庄园被没收。后准噶尔被驱,复业。家族成员旺坚若丹,于六十一年(1722)任日喀则宗本,雍正十一年(1733)称第巴,次年任噶伦,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十五年(1750)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解职。其子第巴仲孜哇,三十二年(1767)受戒为僧。四十七年(1782)后,此家族已消亡,位于江孜西北的布隆赞庄园为帕巴拉家族所继承,后帕巴拉家族又被迫将该庄园转让十四世达赖喇的达察家族。
元朝将领。蒙古散只兀氏。万户脱察刺子。初随军攻宋,宪宗九年(1259),随父攻宋,破十字寨,战洋隘口,勇夺战船,受忽必烈嘉奖。中统初,袭父职。三年(1262),从征李璮。次年,镇守莒州。至元二年(12
藏语音译,意为“马头”。元时已有此称。旧时西藏牧区以牧奴私有牲畜数划定的※外差计算单位。照原西藏地方政府于20世纪20年代的规定,每一匹半马、6头牛、36只绵羊或72只山羊,须各负担一个当郭的外差,3
481—537北魏宗室,梁朝官员。鲜卑元氏(拓跋氏)。明元帝※拓跋嗣孙,乐平王丕子。初仕魏为中书令、郢州刺史。大通二年(528),梁军攻义阳,举州归附。被梁封为乐平公,邑千户。出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
1865—1953近代武术家。俗名“尕爷”。青海民和县人。回族。生于武术之家,幼随堂叔马梅亭习艺,民国初年起,先后从师兰州古城王氏、门世杰、张百川等习分手八快、排子、周家母子等拳及撕拳、登州锤等,博采
书名。清魏源撰。道光二十二年(1842)成书并刊行。二十四年(1844)、二十六年(1846)重订。14卷。前十卷为纪事本末体。卷一:开国龙兴记一、二、三、四、五;卷二:康熙戡定三藩记上、下;卷三:国
古代东夷和百越诸族的一种习俗。亦作拔齿、打牙。迄今发现最早在山东大汶口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江苏大墩子新石器时代遗址。有人推断此俗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是儿童进入成年的一种标志。据文献和有关社会历史调查报
三国时越巂郡定筰县(四川盐源一带)摩娑夷首领。为牦牛道(四川泸定地区)白狼盘王之舅。“甚为蛮夷所信任”。蜀建兴三年(225),蜀相诸葛亮南征前,与越巂叟夷帅高定之(高定)及牦牛王结盟抗蜀。延熙年间(2
由绥远(今呼和浩特)至包头。1921年2月由民国政府交通部提请国务会议批准,在国内发行公债500万元,并向日本东亚兴业会社借贷日元300万元,为筑路经费。1921年10月动工,经一年多的修筑,至192
亦称“打衣角”。门巴族祈求避灾的民间习俗。流行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穿上新衣的当天,要背一竹筒清水将衣服的一角打湿。意在免除今后家里发生火灾。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多数自称“门巴”,另有“主巴”、“勒波”、“学增”、“达巴”、“舍杜本”等带地域概念的称呼。该族源于古门隅土著居民立、丘、皮修木、那木修等众多部落及叶邦人、荣普人、布热白人、莫巴陇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