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沙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方志多有记载。民国《马关县志》卷2:一说其酋沙姓,如南宋广南酋沙奴、明末沙定洲,素称强悍,其部谓之沙人;二说该族多居河滨,男女老稚每于沙滩乘凉,初生小儿以之卧沙上,则无疾易养,故称。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方志多有记载。民国《马关县志》卷2:一说其酋沙姓,如南宋广南酋沙奴、明末沙定洲,素称强悍,其部谓之沙人;二说该族多居河滨,男女老稚每于沙滩乘凉,初生小儿以之卧沙上,则无疾易养,故称。
?—1213西辽国主。1177—1211年在位。契丹族。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孙,仁宗※耶律夷列次子。父卒于绍兴十三年(1163),时年尚幼,由姑母承天太后普速完称制权国。崇福十四年(1177),普速完
见“博迪达喇”(2153页)。
见“失必儿”(590页)。
参见“德昂族”(2520页)。
柯尔克孜族传统的弹拨乐器。即三弦弹拨琴。据传,乃古柯尔克孜语“考奥吾孜”(意为“美丽的乐器”)的音变。琴身以红松等木制成,琴腹呈椭圆形,颈细而长,包括弦柱、指板、共鸣板及箱、码等部分,以羊肠丝或马尾丝
元世祖皇后。弘吉剌氏。纳陈孙仙童之女。至元二十年(1283),册为皇后,继察必皇后守大斡耳朵(帐殿)。时世祖年高,相臣常不得见,凡奏疏辄由后转呈,故颇预朝政。生子铁蔑赤。文宗至顺二年(1331),诏累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图勒哩山卫。永乐四年(1406)置,在黑龙江境内。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明朝土族土司。以别于东祁土司而言。因居青海西宁县祁家川,与东祁土司所居青海乐都一西一东相对,故名。自第一代土司祁贡哥星吉(明封副千户)起,至末代土司祁昌寿(袭指挥使)止,共19代。附:西祁土司世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