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鄂伦春族”(2052页)。
蒙古族的旧婚俗。男女结婚,新郎迎亲,女方送新娘骑上骏马走后,女方父母举行一次宴会,为女儿祝福,并称赞女儿的贞德。宴会上一瓮新酒,瓮口覆以皮革,献酒时用新象牙箸刺穿皮革倒出酒来,象征女儿贞洁无瑕。
见“巴勒滚”(412页)。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
见“曷术部”(1625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尼则割”,主财计,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8承旨、8都案、26案头。
即“项崇周”(1569页)。
金初大臣。本名阿撒。契丹族。工契丹小字。太祖天辅三年(1119),奉命将册文译契丹字,与辽交涉。太宗时,随左副元帅完颜宗辅南下伐宋,渡江,任江宁府都巡检。擒宋谍,安百姓,受完颜宗弼(兀术)嘉赏,迁同知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天历二年(1329),帖木儿受封。
隋时突厥贵族,※都蓝可汗雍虞闾之弟。开皇十八年(598),与突厥可汗染干同遭都蓝可汗、达头可汗联兵攻击,败退,弃其妻子,与染干投隋。隋廷赐以宝物,以示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