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僚
部分壮、布依族自称。亦译“布饶”,意为“我们”。参见“土僚”(64页)。
部分壮、布依族自称。亦译“布饶”,意为“我们”。参见“土僚”(64页)。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习火器的八旗官兵别立为营。 ①内火器营。康熙三十年(1691),京城设立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每佐领下选取鸟枪护军3名、鸟枪马甲4名、炮甲1名,又选取驻京之东北打牲兵丁200余名
见“惕隐”(2104页)。
古代蒙古抒情诗歌。作者及创作年代均不详。仅存以畏兀儿体蒙古文记在白桦皮上的3页残稿。1930年在伏尔加河东岸金帐汗国遣址发现。残稿中有一段描写一妇女送其被征服役之子至统治者处,母子互相倾诉情怀。母亲语
?—1166金代道士。为太一教之创始者。卫郡(今河南汲县)人。金熙宗朝,天眷(1138—1140)年间,传太一三元法箓之术,名曰太一教。皇统八年(1148),奉诏进宫,受赐观为“太一万寿”。入元,建太
见“鄂齐尔图汗”(2054页)。
一种古老的捕鱼方法。亦作“挡亮子”。流行于我国许多地区,居今黑龙江省、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地区的赫哲、鄂伦春等族也用此法捕鱼。两族的用料及挡法不仅与其他民族有差异,彼此也不尽相同。鄂伦春族根据春天冰雪融化
纳西语音译,意为“丽江王”。明清时纳西族百姓对丽江木氏土司的称谓。明代木氏土司势力达到中甸、维西、德钦(阿敦子)以及四川的巴塘、里塘一带。倪蜕《滇云历年传》卷11:“(丽江土府)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
参见“山南”(118页)。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林西县长修纂。民国二十年(1931)成书。5册,大16开,线装本,铅印,约9万字。共5卷:卷1为地理志,包括疆域、山脉、河流、道路、桥梁、公廨、县城、区村、古迹、义田。卷2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