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负责管理,故租地者必须向对方妇女提出,地租多为实物,一般包括有酒、鸡、小猪和米等,称“在马”。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负责管理,故租地者必须向对方妇女提出,地租多为实物,一般包括有酒、鸡、小猪和米等,称“在马”。
书名。系甘肃省《新增岷州志》、《安西采访底本》、《甘肃巩昌府会宁县乡土志》三种地方志的汇印本。杭州刘子亚私人藏书,1984年上海书店首次影印出版。编撰人不详。《新增岷州志》记事最迟至清同治四年(186
?—1318元代高昌畏兀儿亦都护。※巴而术阿而忒的斤玄孙,※火赤哈儿的斤子。至元二十三年(1286),父阵亡后,赴大都(今北京)请兵北征,以复父仇。世祖壮其志,令尚太宗窝阔台孙女不鲁罕公主,公主卒,继
土司名。明置。元为茶山百纳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东北。隶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并入中曹蛮夷长官司,隶贵州宣慰使司及四川行省。永乐四年(1406)置白纳长官司,治仍旧。境内
见“卜石兔”(19页)。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一作“章朗六部”。藏语音译, “章朗”为河名(又称“鲍罗里河”),意为“蚊(蜂)沟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六措为:申略措、桑德措、里措、南西天德邦措、曲措和德让措。
五代时吐谷浑部首领之一。唐末代北吐谷浑首领,唐封大同军节度使※赫连铎后裔。历任宁朔府都督、检校工部尚书。后唐天成三年(928),受后唐封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右仆射,赐忠义、正卫功臣。后晋天福六年(941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见“萧绰”(1990页)。
见“莎车”(1827页)。
见“达赖汗”(7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