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达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西藏门隅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主寺。全称“达旺甘丹朗杰拉孜寺”,一作“达旺朗杰杏仓寺”。位于西藏门隅地区中部、章玛河沿岸的山顶上。相传为藏族僧人乌坚桑布所建,伊始属宁玛派(红教)寺院。17世纪中叶
字普拔。族属匈奴。太平(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南)人。以雄武著称。北魏孝明帝正光四年(523,一说五年),随破六韩拔陵于沃野镇(今内蒙古五原县东北)起义,封太尉。后率众降北魏,封后将军、第二领民酋长。孝武帝
明代高昌馆汇编的汉文回鹘文对照的公文集。亦称《高昌馆课》。高昌馆为明清边疆民族语文翻译机构,专司中央政权下达的敕谕、所辖各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往复奏折以及朝贡等翻译事务。明永乐五年(1407)设置,隶四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西夏法令之一。夏景宗李元昊于建国初显道元年(1032)三月发布。党项羌人本披发蓬首,后渐行汉人风俗结发。李元昊自认为鲜卑拓跋之后,原行秃发之俗,即剃光头顶,周围留发。立国后为保持旧俗,以异于汉人发式,
即“大如者室韦”(97页)。
见“汉人枢密院”(618页)。
?—1878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咸丰进士。同治元年(1862),官至镶黄旗蒙古副都统、左侍郎。任内曾承办香山樱桃沟等处工程。十一年(1872),稽察会同译馆事务。旋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八年(1410)二月,法因河等处野人首领秃剌等来朝,置卫,与法因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额音河卫,并说清代有额音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东流
?—164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贝勒※金台石同族。努尔哈赤创业初,率众归附,尚公主为额驸,编所属人户任佐领。天命四年(1619),灭叶赫部,受命收领族属。十年,授参领、升副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