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思翰
见“巴思哈”(410页)。
见“巴思哈”(410页)。
即“段忠”(1694页)。
①契丹语官名。又译作“吐里”。为※奚六部之官。一说全称“奚六部秃里太尉”。亦常称“奚秃里”、“奚六部秃里”、“奚秃里太尉”等。《辽史·萧拔剌传》:开泰(1012—1021)年间“累迁奚六部秃里太尉。”
?—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字阁峰。初官侍卫、镶黄旗汉军副都统。雍正三年(1725),由兵部右侍郎调盛京户部侍郎。任内请选户部贤能章京协办盛京仓监督,以稽出入数目情弊、防止亏缺,被采纳
十六国之一。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氏所建。晋太兴二年(319),石勒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统有24四郡,29万户。屡败晋军及周邻诸部,据有冀、并、幽州及
元代管理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国。十七年(1280)三月,立都功德使司,功德使秩从二品,《元史》
伊斯兰教宗教管理制度。相传始于南宋或元明。实为唐宋时期管理教务的“筛海”(教长)和管理民事的“嘎锥”(宗教法官)之二掌教制发展而来。在宗教内部是一种政、教合一的制度。三掌教即:讲解经文和领拜的伊玛目(
见“弘旺”(644页)。
参见“西林教案”(703页)。
1401—1411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土阿地,字升荣,号大林。纳西族。丽江军民府知府木土长子。明宣德九年(1434),袭父职。正统三年(1438)和四年,领兵从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晟征麓川,奋勇破寨
见“耶律吴十”(13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