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地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能补偿被役使者的体力消耗,故役使者亦常在他们为自己劳动时供以粗劣茶饭。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能补偿被役使者的体力消耗,故役使者亦常在他们为自己劳动时供以粗劣茶饭。
详见“塘波且万户”(2312页)。
辽代术语。指赌博。《辽史·国语解》谓“博之采名”。辽代朝野盛行赌博,如兴宗命群臣博,耶律义先俄得堂印。
1382—1445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下密院创建者,宗喀巴八大弟子之一。生于后藏古尔玛地方。于纳塘寺出家,拜堪钦珠巴喜饶为师,习修各种教法,法名喜饶森格。对香巴噶举教法有较深造诣。永乐八年(
汉代西域官名。汉昭帝元凤四年(前77),应鄯善王尉屠耆请求,汉朝遣司马1人,率吏士40人,屯田伊循城(今新疆若羌县米兰东5里),遏制匈奴势力。后改置都尉统领,曰“伊循都尉”。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地名。为四川盐源县九土司之一。辖境西抵金沙江与中甸连界,东邻明正土司,南接永宁,北临理塘土司。面积大于其余八土司之和。居民以藏族为主。历代由项氏喇嘛承袭,割地自雄,非盐源汉官所能制。地当云南赴打箭炉要
见“阿史那施”(1220页)。
短腰兽皮靴。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冬天穿用。用狍子小腿皮制作靴帮,成年人的靴帮需16条,儿童的靴帮需12条;用狍脖子皮或犴皮作靴底。两天制成,能穿一两个冬天。鄂伦春人另有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一作朵甘招讨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四品。按明朝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例承袭。
见“永宁起义”(6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