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多罗斯水”(852页)。
鄂温克索伦族社会的家族公社的家族长。当选条件为,年龄40岁以上,聪明能干。详见“毛哄”(359页)。
见“轮台”(1377页)。
见“莽式舞”(1821页)。
参见“藏币”(2567页)。
呼和浩特十五大寺庙之一。亦称舍利(力)图召。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石头巷。明万历间(1573—1620)蒙古土默特部首领僧格始建。该寺第一世活佛希迪图噶卜楚曾将藏文《般若经》译成蒙文,甚受第三世达赖喇
见“湘水”(2277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
土司名。元置。治所在今贵州开阳西北。明隶贵州宣慰司。宣德元年(1426),乖西、巴香等地少数民族曾起而抗税,杀官军。其地有苗、布依、仡佬等族。
亦作古木河卫,见“可木卫”(4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