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庞古鉴
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改太子侍丞。翌年,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右三部司正。章宗立,累迁尚书户部侍郎,兼翰林直学士。转同知大兴府(今北京西南)。明昌五年(1194),奉诏重修新律,为校定官。九月,以吊祭使出使南宋。使还,拜参知政事。卒于官。谥文肃。
金朝大臣。本名外留。女真族。隆州(今吉林农安)人。尼庞古氏。通女真小字及汉字。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进士。历任隆安教授、即墨主簿、国子助教、近侍局直长。为世宗所器重,被誉为“可用”之人。改太子侍丞。翌年,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右三部司正。章宗立,累迁尚书户部侍郎,兼翰林直学士。转同知大兴府(今北京西南)。明昌五年(1194),奉诏重修新律,为校定官。九月,以吊祭使出使南宋。使还,拜参知政事。卒于官。谥文肃。
?—1756清朝将领。四川成都人。回族。康熙五十八年(1719),由行伍从征西藏,以功迁陕西庄浪营参将,署川陕督标中军副将。雍正八年(1730),奉命从征准噶尔,以功授直隶山永协副将,署湖北彝陵镇总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为坊里制和社制的合称。 “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社制”指农村中专督农事的※“社”。参见“坊里制”(960页
1561—1624后金将领,五大臣之一。又书何和礼。满族。栋鄂氏。世居瓦尔喀,后移栋鄂部(今辽宁省桓仁县浑江流域及富尔江下游一带),以地为氏(因为栋鄂水,即今浑河上游大雅河)。栋鄂部长克彻巴颜孙,额勒
见“俺答汗”(1884页)。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喜塔拉氏。侍郎库礼子。顺治末,任三等侍卫。康熙六年(1667),擢一等侍卫,后授护军统领。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赴江西,参赞定南将军希尔根军务。
见“炒花”(1502页)。
古代蒙古贵族饮宴习俗。源于金朝女真族旧礼。元太祖成吉思汗沿袭此俗,据《新元史·乞失里黑传》载:“太祖即位,乞失里黑、巴歹并封千户,赐号答剌罕,遇大宴喝盏。”。此为蒙古宫廷饮宴设司礼官之始。《道园学古录
北魏末年※六镇等各族人民大起义的简称。北魏初期在京都平城北,阴山一带建立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等军事重镇,屯兵驻守,居有鲜卑、汉、匈奴、敕勒、吐谷浑、杂胡、江淮之蛮等。正光四年(523)冬
参见“叭”(542页)。
见“十二安”(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