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庞古蒲鲁虎
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翰林待制,开封府治中,大理卿。擢知河南府事,兼河南路副统军。贞祐四年(1216),为陕州宣抚副使兼西安军节度使,备御蒙古,同年,蒙古军攻潼关,御战,兵败战死。
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翰林待制,开封府治中,大理卿。擢知河南府事,兼河南路副统军。贞祐四年(1216),为陕州宣抚副使兼西安军节度使,备御蒙古,同年,蒙古军攻潼关,御战,兵败战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苏卫。正统(1437—1449)后所置,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流域。正德九年(1514)六月,兵部侍郎石玠至开原,遣大通事马俊出境招谕诸部,该卫先受约束。今人考定
?—1704清朝将领。土默特部人。蒙古族。纳喇氏。锡喇布长子。初任佐领。康熙九年(1670),承袭都统职,掌土默特左翼,驻守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二十五年(1686),受命卫护,投清之厄鲁特部和
明代蒙古兀良哈三卫属部首领。蒙古族。原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塞外。隆庆(1567—1572)初,率部投明朝,被安置于滴水崖(今河北赤城县境)驻收。常出入于塞内外,将蒙古诸部内情通告明方,得明抚赏,“
?—1306察合台汗国可汗。又译都哇、都瓦、都阿、朵瓦、朵哇等。蒙古孛儿只斤氏。八剌子。约元世祖至元十年底(1274年初,一说九年),在窝阔台孙海都扶持下即汗位。追随海都,与元朝为敌,联军扰天山南北,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又称咱(扎)曲喀娃。意为咱(扎)曲河地方之人。为蒙古尔津、永夏、竹节三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三部。东界川边石渠县,南界扎武,西界迭达、拉布寺、称多、固察,西北接娘磋,东北抵果洛
河流名。亦称郭尔毕擦河、古尔巴齐河。位于东经119°附近。发源于外兴安岭。自北向南流入黑龙江后复向北流,会石勒喀河。原为中俄《尼布楚条约》规定的一条流程不长的中俄界河。故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当时条约规
见“策旺多尔吉仁则”(2237页)。
见“耶律世良”(1308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统兵官(“右榜大元帅”)。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
景颇族载瓦支语音译。解放前云南景颇族村寨残留的一种原始互助方式。详见“戛缩”(20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