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泥撅处罗可汗”(1515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政权掌管赋税的3个官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见“绵皋”(2145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849号卷子。该卷主要记述印度及吐蕃崇佛诸王及大德人名。其中有6行记载崇佛之吐蕃赞普人名,内容是:吐蕃圣神赞普具三缘者:松赞干布、赤松德赞、赤祖德赞、赞普日巴
即“塔布囊”(2157页)。
布依族旧时宗教迷信活动。流行于黔南和黔西南。每年春季进行。意为把寨内邪魔扫除干净,以保人畜健康,五谷丰登。此外,凡遇狗上房、山羊叫、看见火星等,则随时请摩公(巫师)扫寨驱鬼。各地做法不一,一般为:在扫
?—185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字湘林。嘉庆十三年(1808)举人,授兵部笔帖式。历擢礼部主事、郎中。道光三年(1823),任湖南永州知府,调长沙。历官山东兖沂曹道、甘肃兰州道、按察使、
1308—1366元朝大臣。字彦明。蒙古逊都思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赤老温后裔,脱帖穆耳子。顺帝元统元年(1333)进士,任将仕郎、台州路录事司达鲁花赤(镇守官)。首倡建孔子庙,请名儒掌教。至正元
蒙古语音译,意为“手艺人”、“工匠”。系准噶尔主管铁匠、负责铸造兵器及各种器具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乌鲁特鄂拓克,由4宰桑管辖,约5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