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尔哈河卫
见“弗郎罕山卫”(670页)。
见“弗郎罕山卫”(670页)。
见“洗夫人”(1732页)。
见“赛胜阿”(2468页)。
东汉建武十二年(公元36),汉军击败金城、陇西羌后,武都参狼羌复起兵进攻郡城。次年,汉命陇西太守马援将兵4000余镇压。至氐道县(甘肃礼县西北),时羌在山上,援夺其水草,围困之。羌无粮水,遂率数十万户
?—1872清代云南李文学起义军将领。元江直隶州新平县(今云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原为傣族头人。咸丰九年(1859),率傣族武装千余人于戛色(今新平水塘村)附近袭击起义军,是年被义军俘获,加入义军
见“萧合卓”(1993页)。
一作敖尔布。满语音译。即鹿角兵。清代八旗汉军骁骑营中设此。以招鹿角,阅兵、临阵时,以掌鹿角进止、开合。鹿角,为一种防御设施,系用大木一,中分四段,各凿穿交叉两孔,再用木8根贯通之,而成笨重的障碍器具,
?—164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世居叶赫。贝勒※金台石同族。努尔哈赤创业初,率众归附,尚公主为额驸,编所属人户任佐领。天命四年(1619),灭叶赫部,受命收领族属。十年,授参领、升副都统。
见“恩古特”(1896页)。
见“完颜守绪”(1153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