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斯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扎尔里赤”、“扎尔里克齐”。蒙古语“扎里”(亦作“扎儿里黑”)意为“圣旨”,“赤”意为“司事人”,即书写皇帝圣旨的官员。《元史·兵志》:“书写圣旨,曰扎里赤。”蒙古建国前,“扎
即今内蒙古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东西长约3里,南北宽约2.5里。地面遗迹除一部分城墙失存外,城内建筑遗址还比较清楚。官署区在城西南角。城北有铸钱场遗址,出土有红砂岩制成的“大泉五十”、“小泉直一”等王莽
即“完颜宗隽”(115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州源流考》作三岔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今吉林省扶余县西北三岔河流域。
汉代匈奴官名。约汉武帝征和元年(前92年),匈奴西边日逐王所置。驻于焉耆(今新疆焉耆县)、危须(今焉耆县西北)、尉犁(今新疆库尔勒县东北)一带,统领匈奴在西域的属国,征收贡赋,征发奴隶等。因视西域诸族
?—838唐代吐蕃名僧,赞普赤德松赞时的参政高僧。又称“娘·定增桑布”。曾获“钵阐布”称号,故又称“钵阐布定埃增”或“钵德娘·定埃增”。初任赞普幼年之师僧,为吐蕃史上第一位赞普的“师长”,深受器重。后
见“秃里”(1082页)。
唐代南平诸僚之一。分布在今四川重庆东南,南川一带。地多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渠帅宁氏,后移至钦州(今广西钦州)境内。俗同※南平僚。今壮族与之有渊源关系。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车(敕勒)联盟成员。据《魏书·高车传》载,即狄氏、袁纥氏、斛律氏、解批氏、护骨氏、异奇斤氏。一说其主要游牧于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一带。其中护骨氏(即纥骨氏)早在3世纪末已经有相当部
见“扯力克”(10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