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政院使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08),省院使1员。至治三年(1323),置院使6员。天历二年(1329),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改置院使10员,遂成定制。为首者常以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举荐僧人担任。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08),省院使1员。至治三年(1323),置院使6员。天历二年(1329),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改置院使10员,遂成定制。为首者常以大臣兼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举荐僧人担任。
见“扎童卫”(193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见“王忠”(201页)。
即“不里牙惕”(270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即“故国川王”(1578页)。
见“太阳罕”(273页)。
见“薄罗卫”(2544页)。
门巴族葬俗之一。流行于西藏门隅地区。用于婴幼儿。用盐水洗净尸体,装入盛有干沙的木匣,封实木匣后,放置于屋顶的角楼。数年后弃木匣于河里。
清初对明三降将的封号。后金天聪七年(1633),原皮岛毛文龙部将,攻陷登州而自号都元帅的孔有德,偕所部署总兵官耿仲明,率部航海归附,皇太极以授都元帅、总兵官,加赐敕印,后号其军曰天祐军。八年,广鹿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