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见“轮台”(1377页)。
参见“阿沙”(1192页)。
唐代回纥首领。药罗葛氏。开元七年(719),※伏帝匐死,与其子承宗同为回纥首领。十五年(727),承宗被凉州都督诬告谋叛,流死瀼州(治今广西上思县西南)后,承宗族子瀚海府司马护输率众归漠北,唐封其为瀚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互助县境内,又称北扎尔的族、卜扎尔的族或小扎尔的族。自称抓什德。明朝时,和巴沙、昝咂等族活动于互助地区,居牧红崖沟脑,有城堡及庐室。万历(1573—1620)年间,同当地土族、藏族
?—576北齐大将。渔阳(治今北京密云西南)人。丁零(敕勒)鲜于氏。怀朔镇将鲜于宝业子。东魏兴和二年(540),为大丞相高欢亲信副都督,迁平西将军,赐爵石门县子。后屡从北齐文宣帝高洋征柔然,破稽胡。又
见“特末”(1872页)。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偏僻地区社会发展较后进的苗民的泛称。生苗系与熟苗相对而言。凡居地远离府县,不输租服役,不著户籍,自相统领,不通汉语,常居人迹罕至地势险峻之区域者,皆被称为生苗。主要分布在腊尔山、雷公
苗族的一支。亦称山苗、克孟牯羊苗、炕骨苗、班苗、洞苗等。明清史籍对贵州紫云、广顺、镇宁等地苗民的称呼。今贵州惠水、龙里、花溪、望谟、罗甸等地尚有其民居住。康佐,元时为苗寨。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
哈萨克族婚俗之一。意谓“迎亲仪式”。当新郎和送亲队伍走到离家一公里左右时,新郎要飞马回家报信。新郎嫂子即要带领一群妇女前往迎接,公婆于毡房门口伫候,并让新娘换上新郎带来的马。送亲和迎亲队伍会合后,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