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国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约创建于渤海亡后至东丹国南迁辽阳期间(926—928)。所在因史失载,今无定论,今一般认为其后期地域大体在今鸭绿江上游至松花江上游一带。史称其民“本马韩之种”,或说“渤海遗黎”;今或认为是渤海国定理、安边二府渤海人,或说是鸭渌府渤海居民。与北宋有往来,见于史书的有4次,然皆通过女真赴宋使臣转送贡物、表奏和宋的诏书。太平兴国(976—984)中,宋太宗曾诏其同攻契丹。首领见于史书的有烈万华和乌玄明,烈、乌2氏为渤海国望族。淳化二年(991)后不复见于史。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约创建于渤海亡后至东丹国南迁辽阳期间(926—928)。所在因史失载,今无定论,今一般认为其后期地域大体在今鸭绿江上游至松花江上游一带。史称其民“本马韩之种”,或说“渤海遗黎”;今或认为是渤海国定理、安边二府渤海人,或说是鸭渌府渤海居民。与北宋有往来,见于史书的有4次,然皆通过女真赴宋使臣转送贡物、表奏和宋的诏书。太平兴国(976—984)中,宋太宗曾诏其同攻契丹。首领见于史书的有烈万华和乌玄明,烈、乌2氏为渤海国望族。淳化二年(991)后不复见于史。
书名。近人连横(1878—1936)撰。作者为台湾省人。1920—1921年分3册先后在台湾出版。1945年商务印书馆重排出版,分上、下两册。1983年商务印书馆修定后第二次印刷出版。全书分纪4,志2
明代四川土司名。宣德二年(1427)三月置。治所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马儿康。属松潘卫。明廷命喇嘛著八让卜为首任安抚使。初,著八让卜尝率众侵掠四邻及遮遏八朗安抚司朝贡者,后受松潘卫指挥佥事吴玮招抚,归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字朝杰。土家族。天顺六年(1462),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成化三年(1467),兵部尚书程信调其所属土兵征都掌“蛮”。六年(1470),右都御史项忠征调永顺宣慰司所
辽封爵。天禄三年(949),惕隐耶律畑昱受封;统和十二年(994),南院大王、上京留守耶律景受封;开泰(1012—1021)中,上京留守,汉人行宫都部署耶律制心受封;太平三年(1023),南府宰相、上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壤塘境。其地入贡明室,初每岁一贡,后3年一贡,献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所属官员按明土官袭替定例承袭。
元朝铜钱之一种。又称至大铜钱、至大钱。武宗至大二年(1309),变更钞法,行至大银钞,并铸大元通宝与至大通宝2种铜钱,与银钞并行。次年,铸造通行,立资国院、泉货监领之。钱文为汉字。1文准至大银钞1厘,
民国时期新疆军阀盛世才炮制的旨在铲除异己力量的案件。1940年,盛世才为抵制苏联和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的影响,炮制了所谓企图分裂中国领土、建立“伪政权”的一系列暴动案,诬称著名爱国民主人士、新疆学院院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伊尔们河卫。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与亦东河卫同时设立。经常入京纳贡,弘治元年(1488),贡马、貂皮。在今吉林省饮马河流域。
见“撒里畏吾”(24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