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元羽”(225页)。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长子。初为一等台吉。乾隆十七年(1752),赐公品级。二十年(1755),随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屯驻乌哈尔和硕,并收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汉(匈奴)刘聪年号。310—311年,凡2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齐努温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木阳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以土成哈为指挥。在前苏联滨海边区颜楚河至绥芬河下游地区
?—355十六国时前秦大臣。南安(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羌人。原为部落首领。前秦苻健在位时(351—355),历任侍中、大司马、丞相。东晋诱其杀健,以为内应,灭前秦;其伪许之,并请接应,后被识破,未果。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设置,以部人广佑等为指挥。《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可河卫称作噶哈河卫和噶哈卫。
?—1150金宗室、大臣。本名乙辛。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完颜宗翰孙。初为西南路招讨使,迁汴京(今开封)留守,进兵部尚书,拜参知政事。皇统八年(1148),与乌林答蒲卢虎等廉察郡县,还,拜平章政事
云南土司名。明万历十三年(1585)置。治所为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辖境除耿马县外还包括今双江县、澜沧县部分地区。原为孟定府辖地。万历十一年(1583)孟定土官罕虔叛,后明军讨平之,于万历十三年分其地
见“巴哇簇”(4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