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可孙
元代蒙古官名。掌马驼饲料的供应分配。《元史·成宗纪四》:“孛可孙专治刍粟”。国初始置,以重臣领之,秩正三品。有权决定马驼刍料当给与否。初只设数人掌其事,后以各位增入,至繁冗,成宗大德九年(1305),革汰,仅存12员。武宗至大二年(1309),以每岁刍粟耗费巨大,废孛可孙,改立度支院掌其事。四年,改为度支监。
元代蒙古官名。掌马驼饲料的供应分配。《元史·成宗纪四》:“孛可孙专治刍粟”。国初始置,以重臣领之,秩正三品。有权决定马驼刍料当给与否。初只设数人掌其事,后以各位增入,至繁冗,成宗大德九年(1305),革汰,仅存12员。武宗至大二年(1309),以每岁刍粟耗费巨大,废孛可孙,改立度支院掌其事。四年,改为度支监。
见“沙陀”(1124页)。
古郡名。三国蜀建兴三年(225).分牂柯、建宁置,治所在宛温县(今云南砚山北小维摩附近)。领县6。南朝宋移治漏卧县(今云南罗平县),齐移治西中县(今云南文山),梁末废。向为濮、僚、鸠等各族所居之地。
?—1165金将领。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纳鲁浑河人,其先居于兀冷窟河。女真族。完颜氏。从右副元帅完颜宗蒲攻宋,督军事。天眷元年(1138),授本班祗候郎君详稳。后从军泰州路,为万户,领银术可等
唐代八诏之一石和诏首领。乌蛮。原居石和城(今云南大理市东南凤仪镇附近),后遭南诏攻击,退居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城南)。因屡遭南诏侵扰,便同石桥诏首领※时傍诣神川都督处,求自立为诏。谋泄,时傍被杀,罗识北
清代文士。满族。字桐山。7岁能诗,初隶李鸿章麾下,充笔帖式。积功历官武职。卒,赠将军。著有《老子解》、《如如老人灰余诗草》、《梦花馆诗存》,辑有《浙江八旗殉难录》。
满语音译。 “包衣”意为“家内的”或“府中的”;“阿哈”意为“奴隶”。汉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简称“包衣”或“阿哈”。明清时期女真及满洲社会中地位低下、受压迫剥削的阶层。为主人所
书名。胤祯撰。书中收录康熙五十七年(1718)皇子胤祯(允禵)奉命西征之27件奏议。原稿为满文,选自《抚远大将军奏疏》。后被译为汉文。以译者文笔不佳,文意多有倒置。因奏议详细纪录了出征前的准备、行军日
即“段隆”(1694页)。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血缘公社时期额尔古纳河旁游猎鄂温克人“乌力楞”的家族长。鄂温克语音译,意为“公道人”、“正确者”。由“乌力楞”全体成年成员集会选举产生,任期不定(一说为3年)。一般由狩猎经验丰富、勇敢、能干、处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