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路子尕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没有文书契约。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没有文书契约。
清朝大臣。字君锡。蒙古正黄旗人。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同治元年(1862),任甘肃布政使。六年(1867),赏三等侍卫,为驻藏帮办大臣。七年,升驻藏办事大臣。八年,整顿藏务。十年(1871),以
见“邵固”(1261页)。
参见“议榔”(614页)。
?—1819清朝将领。回族。祖良柱,官四川松潘镇总兵,遂寄籍华阳(今四川剑阁南)。少以武生入伍,从征廓尔喀(今尼泊尔)、苗疆,迁游击。嘉庆元年(1796),奉命赴达州镇压白莲教,赐号“达春巴图鲁”。三
见“都指挥使”(1817页)。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政教统治机构。藏语音译,意为“达旺四人行政管理会议”。18世纪初叶,由西藏地方政府委派的拉涅2人和哲蚌寺罗色林札仓、达旺寺札仓会议各1人共同组成。拉捏为主事。19世纪中叶在此基础上增
1800—1879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原隶包衣。姓赫舍哩氏。道光元年(1821),以翻译举人考取内阁中书,历署兖沂曹济道,山西、山东按察使。咸丰三年(1853),起擢河南巡抚,奉命抵南阳防堵太平军
1833—1862清咸同年间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姜应芳。贵州天柱县织云乡坌溪寨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7岁时父亲因无力缴纳皇粮入狱,迫害致死。祖父和母亲亦因无力偿还地主债务,惨遭毒打身亡。故自幼对官吏
蒙古族控马、吊膘之方式。蒙古族自古以畜牧、狩猎为业,马匹与其衣食住行密不可分,特别是在围猎、作战中是不可缺少的工具。其战士一般都备有两三匹强劲的战马,或长途奔袭,克敌制胜,或迅速撤退,使追兵望尘莫及,
蒙古国将领。克烈部人。原隶属克烈部王罕。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败亡后,率属众200人归降铁木真(成吉思汗)。从征乃蛮、西夏,以功,授千户(一说万户)。太祖六年(1211),从木华黎征金,随前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