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田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利。兄弟分家时,不能把这部分田地分掉。姑娘出嫁前,自己耕作这部分田地,产物作陪嫁用;“成家”(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即可将这分田划归到夫家。年老时,有女儿者,即将这分田地交给女儿继承,代代相传。如无子女,死后仍归还给娘家亲属所有。为“母系制”继承法的遗迹。苗族、侗族等亦有此俗,大同小异。
1721—1791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亦作阿旺楚臣,全称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生于甘南卓尼察多地方。于擦多寺出家,成年后,入色拉寺麦扎仓学闻佛法。博学多识,由“翁则”晋“堪囊”学位。乾隆二十八年
①清代蒙古地区城名。雍正十一年(1733)左右置。以地多杨柳,故名。位于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中后旗北乌里雅苏台河和齐格尔苏台河间(治今蒙古扎布哈朗特),为定边左副将军及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驻次之所。乾隆二十
见“阿穆尔达喇达尔罕”(1252页)。
①后燕烈宗惠闵帝慕容宝年号。396—398年,凡3年。 ②西秦太祖文昭王乞伏炽磐年号。412—419年,凡8年。 ③南北朝时期柔然受罗部真可汗予成年号。464—485年,凡22年。
壮族民间风味饮料。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来宾、邕宁、上林、都安等地。制法:以猪、鸡、羊、蛇的胆汁和自制米酒为原料,以蛇胆为珍品;宰杀猪、鸡、蛇时,必须小心翼翼地将胆囊取出,用线把囊口系紧,以免胆
1374—1434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
藏语音译,意为“一五二四”,即藏历十五绕迥第二十四年。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由掌办商上事务第穆呼图克图报请驻藏大臣批准,于光绪十六年(1890)仿※九松西著”币铸造,惟正面铸藏文“觉阿尼西”字样,余
(1204或1206—1283)藏传佛教噶举教派噶玛支派中黑帽系第二辈祖师。本名却吉喇嘛。出生于喀木地区之止垅丹巴却秋,其族属哉波务家族,为当地权贵。幼年出家,从都松钦巴之再传弟子学经,取名却吉喇嘛(
描写柳州壮族生活习俗的律诗。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人,即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作于柳州刺史任内。内容描述当地壮族的习俗,提及“异服殊音”,喜包粽子,携带糯米饭上街,穿着鹅毛加树皮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之三氏族,即大贺、遥辇、世里。阻午可汗时(8世纪中),分三耶律为七。契丹建国后,以耶律为国姓,诸耶律皆为皇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