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王
即“美川王”(1761页)。
即“美川王”(1761页)。
?—前651春秋时晋献公的夫人。亦作丽姬。出身于骊戎(一作骊土狄),骊戎酋长骊子之女。周惠王五年(前672),晋献公“启土”伐骊戎,灭骊子,被掳获,立为夫人,获专宠。十二年(前665),生公子奚齐。为
?—44高句骊国第三世王(《魏书·高句骊传》记第三世王名“如栗”,其为第四世王)。一名莫来。琉璃王※类利第三子。聪慧有大略,立为太子,掌“军国之事”。琉璃王三十二年(公元13年),以寡兵奇袭破夫余来犯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为培养使用满蒙文字的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建立,伊克坦任监督(校长)。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备行政任使”为宗旨。设满蒙文科,附设藏文科。分正科和预科,
见“和硕特北左末旗”(1452页)。
1367—1449明代藏传佛教名僧、学者。萨迦派住持显教之大德雅楚桑结贝的弟子。笃信系解派教授及修次第论,曾在拉萨北彭域地区建那烂陀寺,以十大经论立宗,讲说64部经典、40部经论疏释。平生唯以讲述佛经
满族贵族建立的全国政权的朝代名。明万历十一年(1583),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开始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经过30余年的艰苦斗争,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境)建国,改元天命
见“耶律吴十”(1312页)。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元代蒙古官名。掌马驼饲料的供应分配。《元史·成宗纪四》:“孛可孙专治刍粟”。国初始置,以重臣领之,秩正三品。有权决定马驼刍料当给与否。初只设数人掌其事,后以各位增入,至繁冗,成宗大德九年(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