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花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契丹习俗与皇室重要礼仪。《辽史·国语解》称:“头鱼宴,上岁时钩鱼,得头鱼,辄置酒张宴,与头鹅宴同。”程大昌《演繁录》记:“达鲁河钩牛鱼,北方盛礼”,契丹尤为重视,“以其得否,为岁占好恶。”此乃上古渔猎
见“元善见”(238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曲万户,《元史》作出密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
我国台湾高山族赛德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5千。居住在泰耶尔人住地的东南方,包括花连县秀林乡、万荣乡,南投县仁爱乡合作、精英、春阳、南丰、互助等村。分雾社、春阳、合
见“宝物公主”(1523页)。
7—14世纪中亚诸部族对中国或汉人的称呼。引伸为“古老”、“崇”、“优质”之义。有“大魏”音译,“拓拔氏”音译、“唐家”或“唐家子”音译诸说。始见于7世纪初罗马史籍,后在鄂尔浑突厥碑铭、马合木·喀什噶
?—871渤海国第十二世王。※大彝震弟。唐大中十一年(857),彝震病故,权知国务。次年二月,唐册之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在位时,对内部矛盾重重的唐王朝仍谨守臣节,维持与日
见“吐贺真”(767页)。
约1580—1642清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纳喇氏。叶赫贝勒※金台石族子,太宗※皇太极舅。清太祖努尔哈赤灭叶赫时,率所属来归,授佐领。后金天命六年(1621),从征明奉集堡、辽阳,论功授一等轻车都尉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六年(1289),世祖第八子阔阔出始封。延祐七年(1320),子薛彻秃袭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