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花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①西域古国名。王治温宿城(今新疆乌什县境)。西汉武帝(前141一前87年在位)时有户2200,口8400,兵1500。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军、译长各2人。属西域都护。土地物类均与
?—1639清初将领。蒙古族。博济吉特氏。科尔沁部人。后金天命七年(1622),随明安归附努尔哈赤,授二等参将。天聪三年(1629),随皇太极征明,攻遵化,力战破明总兵赵率教,以功进三等梅勒章京。六年
见“密尔爱玛提”(2122页)。
质孙,蒙古语音译,又作只孙,义为“颜色”。《元史·舆服志》:“质孙,汉言一色服也。”元代内廷每有朝会、庆典(皇帝即位、上尊号、寿诞、册立皇后与太子等)、宗王来朝或岁时行幸等皆举行大宴,是时预宴者必穿戴
①(?—588)南北朝时期东突厥可汗。名处罗侯,号突利设,后称莫何可汗。阿史那氏。※乙息记可汗科罗子,原辖突厥汗国之东部地区,甚得部众拥戴,为兄沙钵略可汗猜忌,怀离心。北周大象二年(580),密与隋使
①元、明史籍中对藏族诸族部的泛称。 ②藏族古族部名。元至元四年(1267)十月,诏谕西蕃诸族酋长以其民入附鱼通、嵓州等处。鱼通等处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省康定一带。详见:“西蕃”(693页)。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等招抚答意苗民,苗族首领石各野等内附。设答意长官司,以石各野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免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区。
即“术堵”(490页)。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契丹语,又译作“女姑”,意“金”。①此作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女古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辽圣宗※兴圣宫下有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亦名此,该宫下尚有两※石烈(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