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万俟道洛”(105页)。
见“凡察”(129页)。
西晋元康(291—299)初,分弋阳国置,治所在西阳县(今河南光山县西南)。永嘉(307—313)后,随县移治今湖北黄冈县东。东晋改为西阳郡,治在西阳县(湖北黄冈东)。隋开皇(581—600)初废。※
见“移剌温”(2066页)。
即“王嵯巅”(211页)。
苗族的俗称,流行于广西三江、龙胜等地。与※草苗为不同支系。妇女与侗族妇女装束略同,多着兜肚、短裙,赤足。聚族而居,大村三五百户,小亦百数十家。房屋以杉木构造,顶覆杉木皮。楼居,上居人,下养畜。传说其先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明代设置,秩正五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契丹官名。契丹开国前,各部设※夷离堇(一说为部落酋长,一说为军事首领),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以※迭刺部夷离堇称帝建国后,除契丹迭剌、乙室两大部外,“更诸部夷离堇为令稳”(《辽史》卷33)。故有人以为,在
又称作面具。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用薄铜(或银)板按脸型打制而成,有的鎏金。入葬时,盖于死者面部,为防滑脱,两旁用铜丝套于死者耳部。据《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