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素贤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都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三年,迁新都南京(今辽宁辽阳市)。在耶律倍浮海投后唐后,佐王妃肖氏主国政。会同三年(940)六月,左相兼东京留守耶律羽之劾其不法,被免职,是为契丹贵族进一步打击渤海贵族势力,加强对东丹国控制之一例。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都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三年,迁新都南京(今辽宁辽阳市)。在耶律倍浮海投后唐后,佐王妃肖氏主国政。会同三年(940)六月,左相兼东京留守耶律羽之劾其不法,被免职,是为契丹贵族进一步打击渤海贵族势力,加强对东丹国控制之一例。
契丹特殊的习俗与刑罚。《辽史·国语解》:“凡帝亲征,服介胄,祭诸先帝,出则取死囚一人,置所向之方,乱矢射之,名射鬼箭,以祓不祥。及班师,则射所俘。后因为刑法之用。”《礼志》载之,归“皇帝亲征仪”;《刑
见“彭措森格”(2180页)。
唐代吐谷浑王子。吐谷浑可汗与吐蕃公主所生。高宗龙朔三年(663),吐谷浑国为吐蕃灭亡后,以吐谷浑王子及吐蕃赞普外甥身分备受重用。上元二年(675),向吐蕃赞普献金鼎。武后垂拱三年(687),与努布·芒
即“杨奇鲲”(974页)。
约1823—189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历史学家。一译毛拉·比拉利。全名毛拉比拉勒·本·毛拉玉素甫。笔名纳孜姆。宁远(今伊宁)人。出身于靴匠(一作书记员)家庭。幼年时受父亲启蒙教育,养成好学深思习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伊鲁河卫,并说清代伊鲁河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兴喀湖南,又说辽宁铁岭县城南亦有伊鲁河或书作懿路河。
书名。又名《明译天文书》。洪武十五年(1382)西域回回人海达儿(又译黑的儿)等奉明太祖朱元璋命,以元遗阿拉伯文伊斯兰教天文书译出。凡4卷:卷1总释题目为第一类;卷2断说世事吉凶为第二类;卷3说人类命
民国年间新疆著名企业名。1919年元月1日创立。官商合办。其中官股9000两,含镇西县官钱局银4000两,学费官款5000两;商民集股11000两。主要收购当地所产皮毛,制成帽、鞋、箱等出售,对发展新
见“耶律璟”(1304页)。
金将领。女真族。温敦氏。阿跋斯水(今吉林敦化县北勒福成河)温都部首领乌春后裔。始居长白山阿不幸河,徙隆州移里闵河。善射。初从完颜希尹征伐,摄猛安谋克事,以击敌功擢修武校尉。天德元年(1149),充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