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内惕隐司
见“惕隐”(2104页)。
见“惕隐”(2104页)。
1635—1708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字端范。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尼雅哈之子。初任侍卫、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擢内务府总管。后授弘文院学士。六年(1667),充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古藏文文献对党项羌及西夏的泛称。藏文称“mi nyag”,汉译“弭药”,或作“木雅”。具体指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东北部的古西夏人后裔住地木雅区。详见“弭药”(1770页)。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的起义首领。哈尼族。新兴地主。嘉庆二十二年(1817),与同族人高罗衣、朱申率众起义,反对土司领主和清政府,拥高罗衣为“窝泥王”,受封为大都督。义军相
东乡族人民反对国民党的斗争。民国二十九年(1940)临夏行署专员马为良擅自决定,强行拆迁汪百户地区胡门门宦所建清真寺,并带领人众亲临现场监督拆寺,数十名东乡族人在群众的掩护下,冲进寺内,杀死马为良等人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天历二年(1329),宗王忽答的迷失始受封,速来蛮于天历三年袭封,后由牙罕沙袭封。
独龙语音译,意为“借地”。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借用别人土地耕种的称谓。当地实行刀耕火种,一些农户由于劳力不足,所垦耕地不够耕种,或因砍烧林地不及时,以及所砍林地轮歇不过来,可以向本家族成员或亲朋借地,
怒语音译,意为“最尊敬的父辈”。旧时云南省怒江的怒族对舅父的称谓。怒族人认为“天下最长的是道路,亲属间最长者为舅父”。在习俗上,外甥女出嫁时,舅父可得一条牛的彩礼。在舅父面前不能开玩笑,以示尊敬,反映
即“议政王大臣会议” (615页)。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永乐(1403—1424)中,车里宣慰使刀暹答封其子香曩于此。清雍正六年(1728),土酋刀勐比从征勐罕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先勐降等承袭,传至光绪二十八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