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2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乌梁海人,济勒莫特氏。初历任二等侍卫、头等侍卫。乾隆九年(1744),授绥远城副都统。十年,调右卫副都统。十五年(1750),受命办理青海事务。十八年(1753),
?—171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持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凌袞布长子。号额尔德尼哈坦巴图尔。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尔部噶尔丹扰掠喀尔喀,抵杭爱山,他以兵拒之,兵败,
金太祖武元皇帝完颜旻(阿骨打)年号。1115—1116年,凡2年。
?—1872清咸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台拱(今台江)人。苗族。咸丰元年至三年(1851—1853),台拱地区连遭水、旱、虫灾,粮食歉收,而租赋不减,激起苗民不满。三年,与苗民※九松率台拱、黎平、古州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见“钦定续纂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赛音诺颜部寺庙。又译乍音寺。位于衮鲁乌拉山山麓。咱雅班第达呼图克图一世罗卜藏布林拉伊自西藏经北京至喀尔喀时建。在康熙年间仿拉萨布达拉宫形式,为藏式三层楼建筑,寺庙附近山河亦按拉萨山河名称
金、元时表示武职品级的称号。金代吏部选官时,非进士出身所授之官皆称武散官,谓之右职,或右选。右职升进以军功为优,皆循资渐升,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元多袭金制,建官之初,散官例降职事二等。至元二十年(12
?—约233三国时鲜卑首领。※檀石槐之孙。其兄魁头死后,嗣为鲜卑一部之首领,据有云中、雁门、北地、代郡、太原等地之全部或一部分。建安(196—220)中,曾与轲比能等通过护乌桓校尉阎柔向曹操贡献。后遣
见“过折”(5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