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392高句骊国第十八世王。亦称於只支。小兽林王※丘夫弟。晋太元九年(384)兄死,无嗣,因继王位。南与百济,西与慕容氏抗争。次年夏,发兵4万陷辽东(治今辽宁辽阳市老城区)、玄菟(治今辽宁沈阳市东,
?—1867清代新疆维吾尔族阿訇。旧译陆希武田。库车人。和卓谢伊合尼札木丁第三子。同治三年(1864),库车农民发动反清起义,杀办事大臣萨灵阿以及库尔班等伯克,欲迎奉原叶尔羌阿奇木、库车郡王爱玛特,遭
彝语音译。亦作玛堵、麻都。意为祖灵。解放前川、滇、黔的彝族,在老人死后立即用竖长横短的两根木条扎成一架,长者为人体,短者为人臂,顶端粘羊毛为头发,下部披细草作衣裳,表示祖先灵魂藏其中。招魂之后供于居室
又称补子、补服。清代官服外褂所缀表示职官差别的补子,故名。满汉官员皆有。官服外褂为圆领、对襟、平袖、过膝、四面开禊。因绣于前胸后背部,也叫“背胸”,前后一般各缀一块方花布,文官上绣鸟,武官上绣兽。清代
见“乞列思”(122页)。
契丹王朝时期生产的一种三彩釉瓷器。据考古发现,辽穆宗应历年(951—969)以前已有黄、绿单色釉器皿,说明不晚于此时。它直接继承唐三彩传统,然又具特色,在我国陶瓷发展史上占一定地位。其胎质粗硬,釉分黄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
即“完颜守绪”(1153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原居东北地区。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真定府(治今河北正定县)等地区。是姓为金帝赐给他族有功人员的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郎。
魏晋南北朝时期略阳清水氐杨氏所建仇池国君主的称号。东晋咸康三年(337),前仇池国君杨毅族兄杨初袭杀毅,并有其众,自立为仇池公,称臣于后赵。后又称藩于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晋封杨初为仇池公。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