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乌思、兀儿速惕、兀刺速惕、兀速等。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其居地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乌斯河流域。《元史·地理志》:“乌斯亦因水为名,在吉剌吉
?—1930日本占领台湾时期高山族人民抗日首领。台湾中部雾社地区(今南投县境)马赫坡社头人。高山族。对日本侵略者长期以来在雾社地区残酷压迫、剥削和肆意侮辱高山族人民心怀激愤,1920年和1921年曾先
见“白马氐”(597页)。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医学学位。一般是僧徒经10年学经,兼攻医学,期满,授“阿棱经霸”学位时,择其研习医学最优异者,授此医学学位。可以成为医经、药典及一切诊疗理论的研究者。
见“六镇”(328页)。
?—705唐朝大臣。河南人。一说为鲜卑房氏(屋引氏),一说其先世房乾本出清河房氏,晋初使鲜卑,留而不遣,后裔随北魏南迁。武则天掌政时,历怀州长史等职。长安四年(704)十月,任正谏大夫、同凤阁鸾台平章
?—1322元朝大臣。又译铁木迭而、帖木迭儿、迭木帖儿。一说为蒙古八邻部人。木儿火赤子。成宗大德(1297—1307)年间,任同知宣徽院事,兼通政院使。武宗(1307—1311年在位)时,历任宣徽使、
?—929五代时期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前首领※去诸子。父卒,代立。后唐庄宗李存勖时,赐姓名李绍威。同光元年(923)十二月,遣使赴后唐。三年(925)九月,遣使贺庄宗诞节,贡方物。曾娶契丹逐不鲁姊,逐不
见“苻坚”(13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