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巧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西夏军队中辅助正军者。为第二等军卒。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正辅主有弓1张、30支箭、长矛杖1支;农主正军则仅有20支箭。内宿后卫正辅主有弓1张、60支箭、有后毡木橹1、长矛杖1支。
又译叶密里、也迷里、业瞒。①河名,即新疆额敏河。 ②地名,在额敏县东南额敏河南岸。※耶律大石西征,1132年在此建城,称※菊儿汗,建元※延庆。成吉思汗分封诸子时,以其地封给第三子窝阔台(太宗)。窝阔台
见“格林包勒”(1808页)。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
清末大臣。字彭明。满洲镶黄旗人。乌雅氏。宣统元年(1909),以四川知府及川军协统身份率川军进藏,以平息因赵尔丰被任命为驻藏大臣而引起的西藏上层的不满。六月由川入藏,于江达战败阻挡之藏军,直驱拉萨。三
见“罗殿国”(1418页)。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朗素之孙。雍正七年(1729),追叙曾祖※明安随军征战功,进一等恭诚侯,署前锋统领。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授参赞大臣,于西尔哈昭击退准噶尔军,以功
西藏门隅地区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主寺。全称“达旺甘丹朗杰拉孜寺”,一作“达旺朗杰杏仓寺”。位于西藏门隅地区中部、章玛河沿岸的山顶上。相传为藏族僧人乌坚桑布所建,伊始属宁玛派(红教)寺院。17世纪中叶
即“滇黔土司婚礼记”(2402页)。
? —384十六国时期反抗前秦的义军首领。丁零人。世居康居,后徙中山。东晋咸和五年(1330),率部分中山丁零人投归后赵石勒,被封为句町王。后转附前燕。咸安元年(371),前秦灭前燕后第二年,强迁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