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见“萧永祺”(1993页)。
见“抛盏”(1057页)。
见“咄于”(1388页)。
蒙古编年史。音译《阿萨拉格齐·耐日图—音·图克》,亦名《从成吉思汗到乌哈噶图·妥欢贴睦尔的蒙古历史》。喀尔喀蒙古赛音诺颜部贵族占巴(亦译善巴,又名阿萨拉格齐)著,故亦称《占巴书》或《善巴书》。成书于康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绥定城(今新疆霍城县治)。辖绥定、宁远(今伊宁市)2县。有8台站、8驿站、20卡伦,维吾尔族、回族村庄53处,及察哈尔营、额鲁特营驻牧地。隶伊塔道管辖。伊
又称※五溪蛮。汉至宋代武陵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因分布在武陵郡而得名。古※九黎、※三苗部落后裔,一说※槃瓠蛮后裔。分布在今湖南沅江流域、澧水流域和洞庭湖西北部以及与湖南相邻的黔、鄂、桂部分地区。春秋战国
西夏常用分类词语集。有西夏文和汉文两种。(1)西夏文本,编者佚名。一为刊本,蝴蝶装,页面26.5×18.5厘米,前后皆残,存30面。以天、地、人分为三品,每品又分为若干小类。天品存雷、闪、霹、云、雪、
见“耶律神独斡”(1327页)。
①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新疆识略》等作布古尔。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焉耆)办事大臣。光绪八年(1882),设巡司。二十八年(1902)置县。即
①明代蒙古的社会、经济单位。亦译鄂拓克。蒙古语音译。一说由粟特语演化而来,并出现在突厥语、蒙古语和通古斯语的各种方言中。明代,作为经济实体、社会组织和领地的名称,普遍存在于东西蒙古。范围和大小相当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