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前465春秋末年越国国君。越王允常之子。周敬王二十四年(前496),父卒,继位。在槜李(今浙江嘉兴西南)大败吴军,吴王阖闾负伤身亡。二十六年(前494)春,吴王夫差为报父仇而败越于夫椒(今江苏吴县
见“通司岗衙门”(1969页)。
北凉段业年号。399—401年,凡3年。
见“大隔蔑”(90页)。
即《六合坚固大宅颂碑》 (385页)。
古州名。治所在今甘肃临洮。汉置狄道县,属陇西郡。晋改武始郡。隋初废,属金城郡。唐初属兰州。天宝三年(744),置狄道郡,后改为州,属陇西道。宝应(762—763)初,设于吐蕃,号武胜军。宋熙宁五年(1
唐代南诏行政中枢衙署名。为※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幕爽主兵”,即掌管军卒的招幕和训练,攻战及防守;兵器的购置与铸造等。类似中央王朝的兵部。主官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
※“单于”的全称(1521页)。
又称裸形蛮,封建统治者对部分景颇族先民的侮辱性称呼。唐时散居于祈鲜山(今伊洛瓦底江西岸的甘高山)以西。作栏舍而居,以采猎为生,取木皮以敝体。无君长。当时尚处于原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