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论乙室勃极烈
即“乙室勃极烈”(5页)。
即“乙室勃极烈”(5页)。
土司名。明置。永乐四年(1406),免播山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黄平县西南重安江。隶播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地。以张佛保为长官绥服之。七年(1409),播州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
1401—1411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土阿地,字升荣,号大林。纳西族。丽江军民府知府木土长子。明宣德九年(1434),袭父职。正统三年(1438)和四年,领兵从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晟征麓川,奋勇破寨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察尔图山卫。永乐六年(1408)正月,与秃都河等七卫同时设立。宣德元年(1426)二月,首领撒里本等三人来朝,愿居京自效,命为千户等官。今人考在今吉林省海龙县西察尔图
?—1661清朝大臣。内喀尔喀巴约特部中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恩格德尔子。初任侍卫、三等甲喇章京。崇德元年(1636),父卒,嗣爵。顺治二年(1645),进二等昂拜章京。七年(1650),进三等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中部偏西,海拉尔河与伊敏河汇合处。古室韦地。明为罕麻卫海刺儿千户所。清为呼伦贝尔副都统驻地,称呼伦贝尔城。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呼伦厅。厅境为索伦、新巴尔虎、厄鲁
见“萧乙薛”(1992页)。
见“木速蛮” (257页)。
参见“八宿”(2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1534—1579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震阳,号文,又号郁华。纳西族名阿目阿都。※木高长子。隆庆三年(1569),袭父土知府职。万历二年(1574),自备马匹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