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子营
即“回人佐领”(782页)。
即“回人佐领”(782页)。
?—1733清雍正年间西双版纳各族反抗思普贪官的起义首领。傣族。原任西双版纳茶山土千户。因不满官府无休止的兵差、苛索及总兵李宗膺、普洱知府佟世荫肆意搜刮,于雍正十年(1732)三月,向普洱府据理力争,
见“完颜文”(1143页)。
1912—1971冀鲁边区回民支队创建人之一。河北沧县人。回族。193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后历任中共冀南抗日第六军分区六大队指导员、沦县五区区长、津南支队第六大队长、冀鲁边区回民抗日救国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维吾尔族。乌什人。乌什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之父。初为乌什四品伯克。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子赖和木图拉因不堪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阿布都拉凌虐,组织暴动。因恐事
见“白马岭之战”(607页)。
?—前60西汉大臣。字子卿。杜陵(今陕西西安东南)人。汉右将军苏建子。武帝时,初为郎,后稍迁至移中厩监。天汉元年(前100),奉命以中郎将持节出使匈奴。及将返回,昆邪王姊子缑王等谋杀丁零王卫律、劫单于
清光绪朝台湾高山族地区由官府委任负责监督若干“番社”之人。可由众“番社”向知县禀举,经批准后发给谕戳,其革斥,亦由知县办理。不直接执行“番社”事务,也不能代表“番社”,主要职责是为官府摧缴“番饷”、核
见“吐豆发”(766页)。
北周时稽胡(又称步落稽、山胡)首领。蒲川(今山西蒲县西北)人,为部帅。北周武帝天和元年(566),与丹州(治今陕西宜川县东北)、绥州(治今陕西绥德县)、银州(治今陕西横山县东党盆)稽胡相结,举兵反周。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