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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亦思替非文字”(875页)。
参见“亦思替非文字”(875页)。
唐代铁勒族契苾部将领。又作契苾承明,字若水,※凉国公契苾何力子。以父功,在襁褓中即受封上柱国、渔阳县公。12岁任奉辇大夫。麟德(664—665)中,升左武卫大将军、贺兰州都督。继拜柏海道经略使,从李敬
书名。陈炳光编撰。民国二十三年(1934)出版。共20章,分两篇。第一篇叙述理藩院的执掌、官吏、机构、职责;第二篇分别叙述疆域、封爵、喇嘛封号、设宦、户丁、耕牧、赋税、兵制、边务、会盟、朝觐、贡献、俸
书名。明严从简撰。24卷。约成书于万历二年(1574),从简任行人司。曾出使周边族国,对“殊域”情况甚为关注,辑录档案资料而成。内容主要是周边各族的情况及与中原王朝的关系等,详于当时时事,而略于古事。
明代傣族土司名。据《续云南通志稿·秩官志·土司传》引《遮放土司世系》,明正统元年(1436),多怀们从征麓川有功,授副宣抚司,居遮放。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一译哈毕吐拉。和田人。初曾赴麦加朝圣。咸丰七年(1857)归国。同治三年(1864),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举事,被举为“帕夏”(王)。引兵
即“丘富”(593页)。
西藏珞巴族崩尼、崩如、纳等部落对获得自由奴隶的称谓。亦称“阿比辛姑玛”,珞巴语音译,意为“自由人”、“自由奴隶家族”。“升得”所繁衍的后裔在各部落均已形成家族或氏族,其与原主人家族或氏族已建立起一种兄
?—1451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兴隆(今黄平)人。苗族。景泰元年(1450),自称苗王,率数万苗众反征粮征款、滥派杂役,攻城池,杀官吏。围兴隆、新添(今贵定)、平越(今福泉)、清平(今凯里)等
“蔑孤”,契丹语,又译作“蔑古”。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大蔑孤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
?—前484字子胥。春秋末年吴国大臣。原为楚国人。父奢曾任楚国太子建师傅,后遭奸臣费无极诬陷与太子建蓄意谋反,被楚平王执杀。员被迫出走。楚平王闻讯通令各重要关口悬挂其像,派兵把守,能捕获者赏粮5万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