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鄂伦春族饮食习俗。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沃利恩”,意为“吃生肝”。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即打到狍子、鹿、犴等野兽时,当即剥皮开膛,取其肝趁热生食。民间认为,吃生肝最能增强视力。使用驯鹿之
见“林沁额叶齐岱青”(1293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1778—185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三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达交滩之春木托家族。4岁确认其为松拉玛夏茸转世灵童。乾隆四十七年(1782),被迎入拉卜楞寺坐床,次年由赤钦·索南旺嘉剃度出家,赐名阿旺
即高句骊第二世王“类利”(《魏书》言其为闾达之子,高句骊第三世王) (1762页)。
吐蕃僧人。简称拉隆贝多。名达尼雅桑。原为吐蕃武将,后出家为僧,久居拉萨东北之查叶尔巴寺,主持寺务并潜修佛典,颇有名望。唐会昌二年(842),因吐蕃末代赞普达磨反佛,残杀政敌及僧侣,严重毁坏佛教文物,在
著名白文石碑。全称《词记山花·咏苍洱境》。因以白族“七七七五”式“山花体”写成,故名。立于明代景泰元年(1450),原镶嵌于云南大理喜洲圣源寺观音殿壁柱间,现存大理文化馆。质系大理石,碑高110厘米,
宋代羌人一支。居黎州(今四川汉源县北清溪镇)西3百里。嘉定元年(1208)十二月,弥羌首领蓄卜由恶水渡河,攻黎州,破碉子砦。攻茆坪砦,掠三松、蚕砂、横山、三增、白羊诸村。用革船渡河,焚掠既尽而归。二年
元代河名。又译塔兀儿、塔兀、桃温、托吾儿。今内蒙古洮儿河。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叛王乃颜、合丹据有其地。二十六年,元军大败叛军于此。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布达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嘉靖间所设巴答卫均改作布达卫。